所得稅法第26條(PPh 26)
當要付款給於非印尼的納稅人時,付款人所需代扣所得稅即PPH26
非印尼的納稅人:通常是母公司、國外交易方、提供技術服務的國外廠商、外國的員工
主要交易類型 :股息、利息、權利金、服務費、獎品和獎金、退休金及其他任何定期支付的款項
稅率:20%
如何降低稅率
當收款方所在的國家和印尼有簽訂租稅協定時,有機會降低此稅率,甚至到0
您可以點擊以下網址查找優惠稅率
Tax Treaty | Direktorat Jenderal Pajak
需要提供給印尼稅局 Indonesian Tax Office (ITO)的證明如下:(二選一)
(1)稅務總局 (DGT)格式(Certificate of Domicile/CoD) 需有受款方所在國的稅局蓋章
(2)居住證明COR (Certificate Of Residence)
*提供的時間點
必須在支付的當月取得證明,才來得及以優惠稅率申報,
有些受款方的所在國家要取得證明需要比較長的時間,建議務必在交易開始前就提醒對方辦理此證明
======稅務總局 (DGT)格式(Certificate of Domicile/CoD)格式 & 填寫說明=================
您可以透過以下連結下載表格
per 25 pj 2018 (ebupotlearning.com)
第一部分 收入接收者
第 1 項:請填寫收入接收者在其註冊為居民納稅人的國家/地區的納稅人識別號碼
第 2 項:請填寫收入接收者的姓名。
第 3 項:請填寫收入接收者的地址。
第 4 項:請填寫收入接收者登記為居民納稅人的國家名稱。
第 5 項:請填寫收入接收者的聯絡電話。 第六項:請填寫收入接收者的聯絡信箱。
第二部分 居住國主管機關或授權稅務局的證明
第 7 項:請填寫收入接收者登記為居民納稅人的國家名稱
第 8 項:請填寫居住者在該國得日曆年的起始月份。
第 9 項:請填寫所居住者在該國的起始日曆年份
第 10 項:請填寫所居住者在該國的結束月份
第 11 項:請填寫所居住者在該國的結束日曆年份
*距離起始月份最多 12 個月,建議填寫交易發生的年度1月到12月,
如交易每年進行,則每年初需要取得新年度的證明
第 12 項:請填寫收入接收者登記為居民納稅人的國家名稱
第 13 項:主管機關或其授權代表應簽名
第 14 項:請填寫簽字人的職位
第15 項:請填寫主管機關或其授權代表簽署表格的日期
第 16 項:請填寫主管機關或授權代表的辦公地址。
第三部分 收款人為銀行或退休基金才需填寫
(其他機構不用填寫,直接留白即可)
第 17 項:請填寫銀行所在國家得名稱
第 18 項:授權代表簽字
第 19 項:請填寫授權代表簽署表格的日期
第 20 項:請填寫簽字人的職位
第四部分 收款人為個人填寫
第 21 項:請填寫出生日月年
第 22~27項:請依實際狀況勾選
第五部分 收款人非個人填寫
第 28 項:請填寫實體註冊或成立的國家。
第 29 項:請填寫該實體受控製或其管理階層所在的國家。
第 30 項:請填寫單位總部地址。
第 31 項:請填寫位於印尼的實體的任何分公司、辦事處或其他營業地點的地址。
第 32-38 項:請根據收款人的事實和情況勾選相應的方格。
第六部分如果賺取的收入是股息、利息、或版稅則需填寫。
第 39-43 項:請根據索賠人的事實和情況勾選。
第七部分收款入聲明:
第 44 項:如果收款人是個人,請勾選
第 45 項:如果收款人是銀行機構和退休基金以外的個人,請勾選
第 46 項:收款人或被授權代表收款人簽署的個人(對於非個人)應簽署
第 47 項:請填寫簽名地點及日期
第 48 項:請填寫收入接收人或授權代表簽署本表的收入接收人的個人身分